判后答疑解民惑 释法明理服人心
2025-05-30 17:07:1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2823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津津)“我今天一早就来到法庭了,对于这个结果我有很多的疑问,我要维权。”宣判第二天,李某来到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情绪激地对着承办法官如实说道。

“判后答疑给我讲清楚了,我的疑惑也得到了解答,我不会上诉了。”宣判后第十二天,李某再次来到新洲法庭如实说道。

2024年8月,李某来到津市市人民法庭新洲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左某向其返还不当得利31万元。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某应肖小某的请求代为偿还债务,系代肖小某履行债务的代为履行行为,法律效果归属于原债务人,且左某收取李某代偿款的行为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下来后,承办人没有一判了之,面对当事人的疑惑,承办法官采取面对面的沟通方式,将心比心地站在李某的角度,先从情感上表示理解其情绪,再针对判决书中的疑问一一解释,最后随着沟通的深入,与李某共同分析整个事发经过,得出纠纷产生的症结,并且就李某下一步维权提供了意见建议,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沟通,李某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经过两次释法明理、判后答疑,李某表示服从判决结果,并对新洲法庭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以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称赞。

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致力于服务基层治理,为辖区老百姓提供专业的司法保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工作理念,遵从不仅“结案”更“结心”的司法理念,运用“倾听+释法+疏导”组合拳,让司法裁判更有温度、更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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